园区建设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2/1 16:40:33      点击次数:1473

各处室、各物业管理公司、各入驻企业:

泉山区安全生产第六督导组从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进驻园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集中督导工作开展以来,江苏淮海科技城管委会针对近期“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对进一步加强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多措并举,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及安全生产分工情况等。)

3.加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保障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配备能正常使用,园区内地下停车场、广场、楼宇内公共区域以及配电室、消控室等重要部位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各入驻企业内部的消防及安全设施设备由企业负责维护,企业应根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自行购买配备室内灭火器材,原则上室内面积达到100平方米的至少配备一组灭火器(每瓶4-5公斤,两瓶为一组),并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等安全生产相关培训,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园区内严禁动火作业、严禁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严禁遮挡、妨碍或损坏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烟感报警器、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营业结束时,要及时切断办公及经营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园区内严禁生产、违规储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锁闭或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严禁违规堆放货物或杂物。园区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较多的企业以及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悬而未决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5.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应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应知应会,编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企业自行开展或参加园区组织的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严格检查,确保园区安全形势向好

(一)自查自纠。园区各物业、各入驻企业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看看本单位是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自查,建立隐患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同时,要对照职责,认真反思本单位在安全发展理念、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二)全面排查。园区管委会将组织各处室,安全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从4月25日起对园区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在做好全覆盖检查的同时,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并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整改。

(三)飞行检查。泉山区安全生产第六督导组、园区管委会将联合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飞行检查,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和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强化联合治理,综合采取“关”“停”“看”“转”等措施,从严从快从实完成隐患整改,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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