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文件
徐委发[2018]58号
中洪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和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加快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是技术创新与产业对接最紧密的手段。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能够打造从上游源头创新到下游产业化的全产业链自主创新体系,进而孵育集聚一批附加值高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是提升产业前瞻创新能力、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
(二)新型研发机构是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型研发机构是产学研合作的天然产物,以产业核心关键技术需求为牵引,一方面满足高校院所科技布局调整深层次推进的需求,另一方面满足地方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区域发展战略的需求。
(三)新型研发机构是与大院大所合作成果转化落地的重要形式。市委、市政府开展大院大所合作对接活动和科技招商活动,引进集成的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需要以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落地的形式和载体,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孵化衍生高新技术企业。
(四)新型研发机构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新型研发机构与传统科研院所相比,没有计划色彩和传统体制机制的羁绊,以灵活的运行机制,直接面向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打开从“科学”到“技术”再到“产品”的通道,克服传统创新链条易断的痼疾,是新一轮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关键
突破口。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思路和目标
(一)建设思路
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要践行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打造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立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市场规律与科技创新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瞄准全省一流、全国前列目标,推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来徐建设更加贴近市场需求、更加根植区域产业发展、更加贴近世界技术创新前沿、更加突出跨区域开放创新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为徐州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企业化运作模式,带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整合,探索集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为一体的新机构。
——向体制机制要活力。坚持放管服改革导向,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构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发展结合的“三发联动”协同创新格局。
——集上下联动为一体。坚持县(市、区)主导建设导向,围绕解决县(市、区)企业技术难题和突破产业关键技术,组织研发活动,推动成果转化和应用;坚持市级辅助支持取向,围绕市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完善政策法规、资金支持等保障体系。
(二)建设目标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聚焦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加快培育和建成-批创新能力强,能够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撑区域创新发展,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力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走在全省前列,逐步集聚一批全省、全国领先的新兴产业,建成淮海经济区新型研发机构“样板区”。
——研发机构集聚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建成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20家,覆盖所有县(市、区),新型研发机构的数量、质量、效益同步提升。
——创新型企业集群显著扩大。到2020年,新型研发机构累计孵化企业60家左右,服务企业300家左右,衍生若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高层次人才集聚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引进培育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30名;引进培育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掌握核心科技、引领产业发展、国际国内知名的领军人才100名。
——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0年,累计实施6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0亿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左右,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行
(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原则。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产业
创新发展的新业态,是地方与高校合作共建的多元化投入、实体化运作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校地合作共建,多元化投资。新型研发机构是地方与大院大所对接和科技招商落地的最有效形式,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及县(市、区)、园区合作设立,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合同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工作。新型研发机构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研发团队与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
2.科教机构支撑,高端人才领衔。高校院所作为知识创新主体和技术创新的活水源头,位于整个创新链的上游,积累了大量的科技创新成果。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科研力量组建,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和运营团队,管理机制灵活,在人才聘用和晋升上,不唯年龄、学位、学历、论文、专利论资排辈,形成人才“聚巢”的虹吸效应,集聚大量具有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的高、精、尖人才。
3.实体化运营,产业化导向。新型研发机构最核心的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实行实体化运作模式,一般采取由县(市、区)政府、园区所属投资公司联合创新团队出资建立,或由企业发起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注册为企业法人运行的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具有非常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研发导向,以产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主,形成集“应用研究一技术开发一产业化应用一企业孵化”于一 体的科技创新链条。
(二)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强化自身资源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
1.组织形式。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多元化主体投资的混合所有制建设模式,以股权为纽带组建混合所有制独立法人,打造高校院所、地方平台、社会资本等各方参与的利益共同体。
2.管理模式。新型研发机构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一般为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贵制,院长一般在国内外进行公开招聘。
3.激励措施。新型研发机构采用市场化的激励手段,充分体现“多方出资、风险共担、充分激励”的市场化导向,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股权激励制度,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股权,最大限度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人才选聘。新型研发机构在人才使用上,按照自身发展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吸引尖端科技人才,快速组建研发团队。对研究人员实行聘用制,不以年龄、学位、学历论资排辈,大胆任用具有创新胆识和创新能力的各类人才。
5.服务产业。新型研发机构立足于服务区域企业和产业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一方面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已有产业,另一方面围绕市场需求开发全新产品、培育新兴产业。新型研发机构采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的“三发联动”研发模式,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紧密融合,着力破解经济与科技“两张皮”问题。
(三)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平台一 产业技术研究院。徐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是致力于服务本地主导产业的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平台,所属专业研究院(中心)均为多方共建、多元投入、混合所有、团队为主、企业化运作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各直属专业研究院(中心)以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发以及交叉学科的集成创新为科研重点,填补上游基础研究和下游企业产品生产之间创新链的空白。徐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职能包括: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技术供给、转化行生企业、孵化前瞻产业和引进培育人才。市政府成立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理事会,选聘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研究院有限公司。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院长任免、组织结构设计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建设规划、资金拨付等咨询意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由院本部和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两个层次构成。院本部按实体建设,为市属单位,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主要开展科技成果源的发掘、专业研究院(中心)的遴选、业务指导、绩效考评、整合政策资金等工作,日常运营由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按不同产业方向服务企业技术需求、开发转化科技成果、衍生孵化企业、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
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保障措施
(一)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金。市及各县(市、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启动建设运营、持续建设发展、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成果产业化奖励和支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并根据机构建设发展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额度。涉及财政资金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市财政对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新城区给予50%补助。
(二)给予新型研发机构初期建设支持。对初创期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其科研设施条件建设、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集聚、企业孵化等方面,采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最高7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改善研发条件,增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支持。
(三)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绩效奖励。每年对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对地方经济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奖励。
(四)支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从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安排研究院日常运行经费,并持续给予稳定支持;安排研发机构发展资金,用于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开展能力建设和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安排技术转移转化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服务及衍生企业的投资孵化。
(五)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各县(市、区)和园区根据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对应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与产业领域相对应的新型研发机构群。各县(市、区)和园区预留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用地,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建设发展项目,依法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有关部门优先审批。对新型研发机构衍生孵化的企业给予财政、土地、融资、租金等方面的优惠支持,加快形成新兴产业集群。
五、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考核管理制度
(一)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认定。充分利用境内外大院大所科技资源,科学规划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徐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方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设置、激励、考核予以明确。对不同类型的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实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递次推进、滚动发展。
(二)择优将新型研发机构纳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直属院(中心)序列。各县(市、区)和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运行良好并符合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认定标准的,由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新型研发机构提出申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将其纳入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管理,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其原有机构性质、隶属关系、投资建设主体和对外法律地位等保持不变,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以项目资助、投.资参股、技术指导和交流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三)强化新型研发机构考核。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作为市对县重点经济目标考核中科技创新平台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快推动各地与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附件: 1.徐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方案
2.徐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
徐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实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递次推进、滚动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新型研发机构内涵界定
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指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布局,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行、现代化管理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为主要业务的独立法人组织。其主要功能为:
1.开展技术研发。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
2.转化科技成果。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开展技术服务,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3.孵化科技企业。以科技研发为基石,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育成。
4.集聚高端人才。吸引高端人才团队在徐创新创业,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二、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及程序
(一)备案条件1.新型研发机构应在我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运营公司,为当地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
2.运营公司应为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人才团队持有不低于15%股份,属地政府、园区按人才团队同比例出资,人才团队出资额高于200万元的,协商配资比例。出资主要以货币形式,如确需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其无形资产应确权,经第三方评估后将所有权转移至运营公司。
3.原则上应有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以上平台或重点学科作为依托共建,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且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化前景。
4.具有行业知名科学家及高水平的研发队伍,人才团队.拥有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5.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6.主营业务收入应以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符合认定条件第一、第二、第三条,并具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规划、发展定位、研究方向、阶段性目标及合理经费预算等条件的,列入新型研发机构(筹)。
(二)备案程序
1.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主管部门推荐。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推荐到市科技局。
3.审核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通过会议评审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评审评价,提出现场考察名单。
4.现场考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现场考察意见。
5.公示发布。市科技局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提出备案名单并进行公示,经相关程序报批后统一发文公布。
(三)申请材料
申请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徐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认定申报书;
2.有关共建协议;
3.法人证书或其授权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才团队持股情况;
4.所开展服务、孵化和引进企业的证明材料;
5.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等。
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
(一)各县(市、区)和园区根据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由所在县(市、区)和园区提供“拎包入住”且3年免租的研发办公场所,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设备采购和装备实验场所)给予相应支持。
(二)对备案的初创期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专家对其科研设施条件建设、研究开发、成果转化、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评估和审核结果,采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最高7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创建、改善研发条件,增强其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人才团队的集聚和培养,加快提升研发水平。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机构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构,可单独组织论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价并给予支持。
(三)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人才(团队)并持有一定股份,地方财政资金、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等多方参股的股权结构,政府股权收益部分不低于30%奖励高校院所,投资平台所占股权可按协议约定转让。
(四)每年度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市财政按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四、管理评估
市科技局负责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开发、培育企业、技术转移、人才团队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其年度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主要评估以下内容:
(一)新型研发机构主营业务收入、支出等情况,科技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等情况;
(二)新型研发机构自主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所属领域前瞻性技术项目所需的研发费用支出等情况;
(三)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引进企业数量、培育高企数量等情况;
(四)新型研发机构利用已形成的基础研究成果或对外购买重大原创性基础研究成果,进行二次开发所需的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包括人员、设备、材料、试验及燃料动力等费用)。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情况,包括引进专职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科研启动资金、薪酬,以及机构独立法人单位市场聘用的专职人员薪酬支出等情况。
(六)新型研发机构中试研发平台建设、产业战略研究、技术转移能力提升、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等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产生的支出等情况。
(七)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日常管理运行、文化环境完善等方面情况。市科技局优先推荐运行良好、符合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认定标准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专业直属院(中心)序列。
市科技局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各新型研发机构应于每季末按照要求填报本季度经营信息,每年2月份前提交上年度经营基本信息和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有弄虛作假等失信或违法行为,-经查实,将不再纳入新型研发机构序列,并列入科研诚信体系黑名单。
附件2:
徐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有效推进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市场需求的有机衔接,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定位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以服务企业创新、引领产业发展为宗旨建立的重大核心创新载体,院本部设在徐州科技创新谷内,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面向境内外遴选产业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专业研究院(中心),或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定新型研发机构,共建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坚持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通过有效整合和导入各类创新资源,以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发以及交叉学科的集成创新为科研重点,填补上游基础研究和下游企业产品生产之间创新链的空白。其主要功能为:
(一)整合资源。通过项目经理制和市场化的利益分配机制,有效整合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各类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二)完善供给。结合徐州产业发展需求,坚持“引进+自研”双轮驱动,研发和推广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完善产业技,术高质量供给,实现前瞻产业育链、薄弱产业补链和优势产业强链。
(三)转化衍生。立足科技成果研发、熟化和产业化,建设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内部创业支持体系,支持项目负责人和成果拥有团队成立衍生企业。
(四)孵化产业。聚焦徐州市产业布局的前瞻方向,在智能制造、半导体、信息技术、新能源、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引进一批基础前沿科研成果,通过行生企业的牵引,形成前瞻产业集群。
(五)人才培育。围绕市主导产业布局方向,面向行业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技能”实训基地,突出推动创新方法、设计工具和自动化技术等知识的扩散,培育产业中坚队伍。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目标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致力于搭建面向全市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研发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衍生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产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集聚平台。实施“两立三新”计划,即立足与大院大所建立有效合作的技术转移转化创新体系,立足创新型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组建新的管理机构,搭建新的建设模式,采用新的激励手段,确保到2020年,建设高水平实体化运行的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10个以上,新孵化科技型企业30家以上,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源。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模式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架构为:市政府成立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理事会,选聘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营,研究院下设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
(一)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理事会
理事会由市政府领导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驻徐及部分在徐建立研发机构的高校院所负责人和产业龙头企业负责人构成。理事会是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设计、发展规划编制、运营体制机制建设、平台载体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审批和监督产业技术研究院各类资金的使用,负责院长、副院长人选的任免。
(二)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若干技术、投资、管理及法律专家组成,主要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供建设规划、资金拨付、人才引进等咨询意见,可聘为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技术咨询委员会成员,为设备采购和装备实验场所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论证意见。
(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1.基本架构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由院本部和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两个层次构成,其中院本部按实体建设,为市政府直属单位,法人登记名称为“徐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院本部前期采取小规模保守设计,后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再行确定总体人员规模和部门设置,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际运行。初期,院本部设院长、副院长和综合管理部门、技术项目服务部门2个职能部门,不具体从事技术研发,主要开展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的遴选、业务指导、绩效考评、前瞻性科研资助以及重大项目组织、产业技术发展研究等。院长公开选聘,理事会通过。副院长由院长建议,理事会通过。原则上院长、副院长人选应具有企业、高校院所或政府管理等相关背景。
院本部实行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促进科研人员的合理流动。综合管理部门实行固定岗位用人方式,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行政与党务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行政日常事务管理、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监管。技术项目服务部门实行流动岗位用人方式,聘用专业技术人才,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从事具体项目管理、创新成果管理和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性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经理的集中管理、专业研究所建设和具体研发项目进行监管和服务、审查共建和清退新型研发机构、促进院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
2.机制设计
实行项目经理制。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在境内外招聘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化领军人才,组建项目团队,实施集成创新项目。项目经理由既懂管理又懂技术,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人才担任。对项目经理赋予组织研发团队、开展战略研究、提出研发课题、决定经费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在具体工作中,项目经理受技术项目服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一般事务性工作向技术项目服务部门报备即可,遇到重大事项可直接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实行扁平化矩阵式组织。减少职能部门设置,并围绕特定的技术项目成立跨职能部门的临时项目组,为项目提供专门服务,让具有不同专业技能的人才参与项目协作,提高项目的执行水平,使专业技术人才具备项目、行政、专业三个方向的职业发展方向,满足员工职业发展的多方需要。
实行技术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新型科研组织改革与发展方向,建立差异化薪酬体系,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招聘、使用和激励机制,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市产研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秀科技人才,积极开展引进创新团队、商业研究、扩展市场和知识服务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并完善按引进团队建设专业直属院(中心)、技术服务贡献等的分配激励机制。绩效考核办法由总院负责具体制定,报理事会审批后具体实施,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比例发放绩效奖励。在考核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为研究院作出重大贡献时,研究院可依据实际情况在年终给予一次性特殊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淘汰机制,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采取调离岗位、降薪、低聘、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淘汰。
(四)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负责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实际运行,向社会招聘孵化服务、投资经营、财务管理等人员。围绕产业需求,负责网罗专业化领军人才,组建研发团队,成立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分配支持经费及进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五)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
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直接引进建设或由徐州境内已有或新建的符合认定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组成。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以需求为导向进行共性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产品为目标汇聚创新成果进行二次开发,以企业为对象开展高质量合同科研服务,通过衍生企业、孵化企业和服务企业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
四、激励政策
(一)建设运行支持。各县(市、区)和园区根据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共建的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由所在县(市、区)和园区提供“拎包入住”且3年免租的研发办公场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设备采购和装备实验场所)。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最高200万元出资入股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视情给予其他方面运行支持。
(二)各类项目支持。对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给予市级创新载体或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并帮助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有限公司及衍生企业申请“苏科贷”给予优先支持。对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人才和团队给予特殊支持,确定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双创计划”牵头申报单位,申报名额指标单列。
(三)绩效考评后补助支持。每年度对运行2年以上的专业直属研究院(中心)发展情况,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绩效评估,主要考核开展技术开发、培育企业、技术转移、人才团队建设等情况,按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徐科发【2020】36号 )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1)(徐科发【2020】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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