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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25/10/27 16:20:44      点击次数:24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决策部署,统筹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稳定扩大就业和推动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规定,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5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每年省统计部门确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都要相应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省四部门通知明确,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762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952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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